六部委联合要求:加强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质量督导
为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质量的督导和检查,提高境外企业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完善境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近日,商务部、安全监管总局、外交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资委联合发布通知,定于2013年1至3月组织开展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专项行动。
2012:事故多发 暴露安全生产问题严峻
2012年,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发生境外生产安全事故24起,造成39人死亡,同比增长34.5%。其中较大事故5起:江西省中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在马来西亚合作经营的阿勃克煤矿矿难事故;中国路桥集团公司在赤道几内亚承建的马拉博公园项目挡土墙倒塌事故;黑龙江火电第三工程公司在俄罗斯承建的特罗伊茨克电厂项目吊车倒塌事故;华北电力设计院总包、新疆送变电公司分包的尼日利亚输电线路项目车祸事故;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柬埔寨投资的斯登沃代水电站的冲沙孔引洞破裂事故。境外生产安全事故屡禁不止,暴露出部分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防护措施不足、监督管理力度薄弱等问题。
2013:有的放矢 保证“走出去”事业健康发展
为保证这次检查活动有效开展,六部委专门成立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质量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任组长,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高虎城任常务副组长,商务部副部长陈健和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任执行副组长,外交部纪委书记谢杭生、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晓强、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各地商务、安全监管部门牵头成立地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行动要求按照有关文件以及境外企业所在国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对照检查,查找不足,完善境外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境外安全生产预警监控体系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境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本地区(或下属)企业对所有境外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查找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重点做好重大境外投资合作项目以及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能源化工等事故易发、多发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保证境外工程质量。落实企业境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其境外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对故意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境外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同时,按规定不予受理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的申请。强化境外安全生产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对境外生产管理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确保做到不培训不上岗。(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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