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绥德县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挂牌成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文件精神,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全面提升绥德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经陕西绥德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通知以后都能按照文件要求设立专门固定场所成立食品安全办公室,并将责任上墙,层层落实了监管责任,并成立了组织机构: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由各(乡)镇的(乡)镇长担任; 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副主任由各(乡)镇主管食品安全的副(乡)镇长担任。三是各乡镇人民政府都设立了专职食品安全监督员,并在各村都设立了食品安全信息员。近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各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进行统一授牌,并对各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情况进行年终考核。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农村群众中的形象,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的成立,提高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了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力度,切实保障了广大农村群众的饮食安全,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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