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中欧加强保护对方农产品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3日
中欧相互保护品牌农产品和食品的努力取得了新的成果。欧盟委员会11月30日宣布,与中国进行的“10+10”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谈判结束,平谷大桃、盐城龙虾等10种中国农产品在欧盟成功注册地理标志保护,同时欧盟也有10种农产品在中国享受地理标志保护。
中欧“10+10”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谈判始于2007年7月,是中国和欧盟地理标志产品互认试点项目,中欧双方承诺将会为对方的10种农产品提供保护。欧盟委员会负责农业与农村发展事务的委员达奇安·乔洛什乐观预计,中欧将于2013年就地理标志保护谈判签署一个更广泛的双边协定。
地理标志产品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这一产地的自然和人文因素,并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命名的产品。欧盟委员会认为,地理标志保护有利于品牌产品免遭假冒伪劣产品伤害,也会扩大销售渠道。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欧盟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的五大出口市场之一。据欧盟统计,2010年,欧盟向中国出口地理标志保护的农产品价值6.5亿欧元(约合8.4亿美元),其中酒类占主要部分。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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