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多措并举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近几年来,江西省财政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扶持,从安排专项资金,对合作组织规模小、服务能力弱、抗风险水平低的合作社进行基础设施完善等方面给予资金补助。在省财政资金的扶持下,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从小到弱,获得了长足发展,辐射领域不断拓宽,合作社遍及各个产业与环节,为全省农业产业化、现代化,为广大农民尽早致富,为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
近几年来,江西省财政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扶持,从安排专项资金,对合作组织规模小、服务能力弱、抗风险水平低的合作社进行基础设施完善等方面给予资金补助。在省财政资金的扶持下,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从小到弱,获得了长足发展,辐射领域不断拓宽,合作社遍及各个产业与环节,为全省农业产业化、现代化,为广大农民尽早致富,为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
最近,国家农业部对全国6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授予“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光荣称号,江西洪盛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江西富民生猪专业合作社、江西顺发白鸭养殖专业合作社等22家合作社榜上有名。
安排专项资金 给予项目补助
近年来,江西省财政以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资金为平台,同时克服财政规模小、收支矛盾突出等困难,从2009年起每年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2000万元,以财政补助的形式,给予每个项目10-20万元的补助,截止2011年底共下达资金1.35亿元。
成立于2008年的江西顺发白鸭养殖场专业合作社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和很多合作社一样,顺发合作社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资金缺乏,2009年刚刚成立的时候,由于养殖场地处偏远,基础设施落后,养殖场配套不尽完善,极大影响了白鸭的养殖与销售。正在此时,省财政厅下拨的15万犹如及时雨,帮助他们修路、搭桥、修剪水池、完善配套设施。
经过4年的发展,合作社已由成立之初的15人发展为158人,2011年销售收入突破一亿元。截止2012年6月,实现销售收入达22368万元,获取利润126.39万元,社员分红6.38万元,带动全镇1500多户白鸭养殖户人均增收1.98万元。
顺发合作社的理事长袁香生也说道:“是省财政补助资金帮助我们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现在合作社的经营重点是打响品牌,和东莞、汕头等大型的白鸭养殖场竞争,带动更多的农户和养殖户共同致富。”
对弱小合作组织进行基础设施补助
针对合作组织规模小、服务能力弱、抗风险水平低等问题,江西省财政分别在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市场营销、农业标准化生产、社员教育培训和自身规范化建设方面给予补助与支持。
江西浮梁县兴田新鑫食用菌合作社就是这一政策的受惠者,在财政资金的扶持下,添置了粉碎机3台、封口机5台、伴料机2台、节能消毒灶10具,建成冷库一座,面积达60立方米,能同时保鲜鲜活菇2万斤,消除了市场行情、销量、天气等不利影响,市场价格得到稳定保障,使广大菇农直接增收上百万元,大大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
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了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合作组织资金充分发挥效益,江西省财政从项目申报、资金监管、绩效考评等方面,对符合设立条件的合作社,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入选合作社名单;对上报的合作社项目,要求基层财政部门派员到项目现场开展核查,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对每个实施完成的合作社项目,采取县市自评、社区市复核、省级抽查的方式进行绩效考评,对项目实施成效显著的合作社以后在项目申报上优先考虑,对项目实施不明显的,或者截留、挪用资金的,除对合作社处罚外,同时停止受理当地主管部门对其它合作社项目的申报。
江西南康市三清源大米专业合作社不但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而且财务收支十分清晰,该专业合作社2011年申报补助项目所实施的各项内容,包括办公设备添置、网站建设、制度牌的制作、专家的聘请、社员的组织等等,在财务上均反映真实清楚。
据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江西省财政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创新扶持办法,在合作社专项资金使用方式上,逐步由无偿补助向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奖补结合等多种方式转变;在资金管理机制上,探索建设项目竞争立项、绩效考评、项目成效评估等多种有效管理机制,促使农户间的利益联结更加紧密,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强者越强,逐步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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