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使用农民说了算
作者:马晓河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5日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土地利用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保障农民对土地享有更加充分的权利。归农民所有的土地收益,怎么使用应由农民自己说了算,政府不能越俎代庖。
尽管现有法律法规和文件政策对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了许多改进,但在土地征占用、土地流转、宅基地及其房产等方面还留下需要改革探索的空间。今后在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基础上,土地利用制度改革应重点在土地征占用办法严格界定、区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用地界限;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并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对农民实行“一户一宅”政策的基础上,可考虑从法律上实行农村宅基地私有化,并允许农村宅基地及其建筑物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出租、互换、继承、抵押等,使农村宅基地及其建筑物真正市场化等。
区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用地,一方面要不断缩小公益性征地范围,将那些本该是非公益性并具有明显盈利性质的土地坚决剔除公益性范围;另一方面公益性征地也要尊重农民意愿,按市场价格补偿农民。此外,在完善荒地、林地使用权抵押制度的基础上,还要探索耕地、草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办法,允许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将极大地提高农村土地的价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获得银行贷款,能增加对土地的长期投资,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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