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麦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02元 执行时间5月21日至9月30日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5日
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近日出台《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确定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02元。《预案》规定,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今年5月21日至9月30日。
执行本预案的小麦主产区包括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其他小麦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确定。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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