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等三部委联手强化有机产品监管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0日
5月7日,记者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有机产品监管工作,规范有机产品消费市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级质检、工商部门依法加强对有机产品获证企业、流通领域有机产品认证证书以及认证标志使用行为的监管。
通知要求,对监管中发现生产、加工过程或者认证标志、认证证书使用不符合有机产品认证要求的获证企业,将暂停或撤销其产品的认证证书。对于生产企业超期、超范围或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等行为,将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查处。
据悉,近年来我国有机产业发展迅速。截至今年一季度,我国已累计颁发有效证书11090张,获证企业7728家,有机种植面积达200万公顷。强化有机产品的认证和监管将在保障食品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对外贸易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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