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鄂赣三省签约农业合作

  为加强三省农业合作,促进互利共赢,江西、湖南、湖北三省农业部门5月4日在武汉共同签署《湘鄂赣三省农业合作协议》。

  湘鄂赣三省地形地貌相似,都有平原、丘陵和山区,耕作制度接近,鄱阳湖平原、洞庭湖平原和江汉平原,都是全国的重要农业商品基地,三省农业具有诸多共同点。经过三省农业厅协商,一致同意按照“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协调行动、开放公平、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原则推进农业交流与合作,并签订协议。根据协议,湘鄂赣三省农业部门将在以下领域加强合作:加强农业产业合作,联手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加强农产品市场合作,三方在农业标准、市场准入、原产地保护、品牌管理、农产品安全检测等领域开展合作,推动产地与销地农产品标识互认等。加强农业技术合作。加强农业信息交流。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合作。加强农机跨区作业合作。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合作。建立农业交流合作机制,建立三省农业厅长联系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厅长联席会议等。

  2012年2月,江西、湖南、湖北三省在武汉共同签订了《三省共同建设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合作框架协议》。三省开展农业合作,是对该协议的贯彻落实。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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