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部分商品储备企业获减免税优惠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8日
4月17日,记者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该省有近900家商品储备企业将获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到2012年12月31日。
近日,省财政厅和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文,对全省接受省、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食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的名单进行了确认公布,该省粮食系统、商务系统和供销合作社系统共有861家企业在此名单之中。加上去年11月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中央储备商品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直属企业名单中安徽部分的32家企业,全省共有893家商品储备企业获得减免税资格。
省财政厅税政处工作人员介绍,减免税政策的企业资金账簿和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该政策将提高商品储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确保国家储备物资安全、保障社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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