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农药行业的一块心病
当前国内农药专利侵权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我国农药产业的一块心病。而就在刚刚结束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用化学品及植保展览会上,个别国内企业展出的产品涉嫌商标侵权和专利侵权事件再一次引起了人们对农药知识产权问题的关注。
“2011年,中国农药总产量为264.8万吨,增长率达到21.4%;工业总产值2024.4亿元,增长率27.7%。我国已成为世界农药大国,但还不是强国。”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农药技术中心胡笑形教授认为,阻碍我国成为农药强国的主要“绊脚石”之一,就是侵权事件的屡屡发生。“我国农药工业的出路在于科技创新,可是目前的科技创新环境非常不乐观,日益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胡笑形说。
“当前农药生产企业、研发单位遇到了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干扰,这影响了农药工业与技术的发展。目前侵权手段多种多样,侵权行为令人发指,可归结为6个字:偷盗、骗买、耍赖。”胡笑形教授概括道。
我国农药侵权案频发原因
违法成本太低。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助理郑红朝表示,在遭遇侵权之后,他们企业虽然获赔2000万元,但这个数额远远小于侵权企业的利润。
地方保护主义也是重要原因。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产品维护高级经理王光明表示,目前国家制定了许多农药法律、法规,但一些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却大打折扣。
责权不明也是原因之一。植保(中国)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一位负责人表示,现有法律对于谁负责销毁侵权、假冒农药,谁承担销毁费用等事项未作出明确规定。
侵权事件的屡屡发生,也对我国农药产业的发展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
影响之一就是劣质、仿冒农药导致药效缩短。假冒伪劣农药不仅坑害农民、污染水源,还极易提高害虫的耐药性。
影响之二就是损害国内农药产业的信誉。2007年,国外有关部门在乌克兰、巴西、乌拉圭、巴拉圭均发现了从中国出口的侵权和假冒农药。仅在乌克兰,当地警方就查获了来自中国的500吨假冒农药。这对国内农药产业的形象产生了不利影响。
更深远的影响,莫过于严重阻碍行业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侵权事件的屡屡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农药产业大而不强、创新能力有限。
加强监管刻不容缓
知识产权问题的日益突出,影响了我国农药产业做强,不少专家也提出了自己的对策。
第一,加强监督管理。我国农药产业为保证农业丰收、解决粮食问题作出了不小贡献,但农药科技研发需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很薄弱,对此,国家制定科学合理的农药法律、法规,加强贯彻和执行力度,从源头上减少农药专利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的发生。
第二,提高违法成本。“要提高侵权的赔偿标准,可以专利潜在价值作为补偿依据,甚至完全可以用侵权企业的股权作为赔偿。
第三,合理利用国外到期专利技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化学发明审查部副部长张伟波表示,最新修改的《专利法》中增加了Borla例外条款,企业可以在专利保护有效期内提前准备农药登记注册资料,其间制造和使用专利药品的行为不视为侵权。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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