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妇联推动女农民专业合作社妇代会建设

  一是继续实施基层组织建设“三个一”工程。建好、管好、用好村、社区妇女之家,规范妇女之家制度建设,强化妇女之家服务功能,提高妇女之家的综合使用率,年底前将命名一批示范村、社区妇女之家。落实“1元钱”工作经费,已经按照“1元钱”标准核拨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的市(州)、县(市、区),要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没有落实到位的地方,年内要落实到位。用公益岗位配备妇联专职工作人员,实现100%的社区和牵手家政服务中心都有妇联专职工作人员,并向农村延伸。

  二是加强社区妇联组织建设。结合全省社区党建“五有一创”工程,巩固健全社区妇联组织,选优配强社区妇联主席,依托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社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等,建设统一规范的社区妇女儿童活动阵地。落实社区妇联工作经费,抓住全省提高社区党建工作经费水平的机遇,为社区妇女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三是推动女农民专业合作社妇代会建设。以妇女为主体或由妇女领办的农民合作社100%建立妇代会。加强合作社妇代会班子建设,建立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促进合作社妇代会工作的量化和规范化。

  四是落实村妇代会主任报酬。按照吉农改办〔2011〕17号文件的要求,专职村妇代会主任报酬标准达到村书记报酬的80%,兼职计生员的,应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没有解决村妇代会主任报酬的地区,要尽快推动有关部门下发文件,已经发文但没有达到标准的地区,要提高标准,力争年底前将村妇代会主任报酬足额提高到位。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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