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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3月1日起实施

  日前,记者从《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于2011年11月25日由河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将于201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条例》共六章四十七条,明确了农业综合开发的目标任务,强化了政府在农业综合开发中的职责,界定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范围,确立了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制度,拓宽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来源渠道,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此《条例》的出炉,是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的一个里程碑,对加快推进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和新型农业现代化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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