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社2011年财政扶持资金570多万元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财政局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11年度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温州市宏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龙湾区)、温州市绿通物资有限公司(鹿城区)等12家项目单位获得该批扶持资金共574.97万元。

  这批资金是根据《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重点安排用于市区再生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政策性农信担保公司风险资金补助、市级示范性“新网工程”与为农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市本级化肥储备补贴等。从分布情况看,该批资金重点扶持市本级及市区的项目,具体分布为:市区再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方面3家项目单位获补助资金共302.4万元,占52.59%;农信担保补贴方面有2家单位共获102.57万元, 占17.84%;市级示范性公共服务平台方面有6家单位共获补贴120万元, 占20.87%;市级化肥淡季储备补贴1家单位50万元, 占8.70%。

  该批扶持资金也是新世纪以来温州市第一批供销合作社工作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体现了温州市委市政府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也是该市深入贯彻国务院国发40号、省委浙委106号和省政府浙政发46号等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精神,落实市政府37号文件,加快供销合作社创新转型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温州市社高度重视对专项扶持资金的管理工作,在严格审查扶持项目、建立动态项目库等措施基础上,将会同市财政局对专项资金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责任编辑:谭思嘉)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字体:小 大】【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