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建立烟花爆竹零售户长效监管机制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5日
近年来,金湖县针对烟花爆竹零售户直接面对消费者,且大多具有门店流动人员多、营业面积小等不确定因素多的特点,强化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突出对经营业户基本条件、从业人员、规章制度、经营场所周边环境、经营场所安全条件和产品超量储存等6个方面的检查,使全县206家常年零售业户时时处于安全监控状态。
一是建立烟花爆竹零售户联络员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驻厂安全员制度,县、镇安监部门对每家常年零售业户确定1名安监联络员负责日常巡查。
二是建立烟花爆竹零售户自查日志制度。常年零售业户每天对照《烟花爆竹常年零售安全检查表》进行自查,并进行记录登记,以备检查。
三是建立烟花爆竹零售户安全承诺制度。狠抓常年零售业户主体责任落实,要求业户必须向县安监局及所在乡镇递交安全承诺书,服从政府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排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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