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供销合作社强化协会服务功能

  近日,沈阳市供销合作社所属沈阳市再生资源协会召开由36名理事成员参加的协会二届五次理事会议会议。会议听取了《沈阳市再生资源协会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思路》,表决通过了《沈阳市再生资源行业规范》。

  2011年,沈阳市供销社再生资源网络建设和市容环境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全市再生资源工作提速发展。一是《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施行,这是行业立法的历史性突破。二是建设标准化回收站(点)86个、连锁回收站(点)136个,规范整改达标回收站(点)312个。取缔无证照废旧物站(点)147个,迁移废旧物站(点)45个,规范整治达标326个。加强收购流动人员实行“五统一”管理,规范流动人员2051人;三是开展“四个一”活动,加强软环境建设,经营发展环境再上新台阶;四是再生资源行业发展及协会重要性在《条例》中予以明确,会员数量稳步增加,协会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五是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拉动行业发展迅速,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2012年,市供销社指导市再生资源协会,遵照国家、省、市指示精神,遵照《沈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法规,以协会《沈阳市再生资源行业规范》为指导,继续以强化再生资源网络建设和市容环境建设为工作重点。协会要提升规范经营的法治意识。在加强协会培训及信息宣传工作同时,使协会成为规范经营、守法经营的表率,使行业发展步入规范有序的法制化轨道;要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业态水平。强化协会引导行业自律职能,以高水准、高质量服务使再生资源行业以崭新面貌服务社会,促进行业增速发展,使其成为加快沈阳循环经济发展新的增长亮点,为发展我市循环经济作贡献。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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