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确定首批创建全国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9日
近日,国家林业局发出了《关于确定首批创建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活动的通知》(林改发2011〔249号〕),确定了北京昌平区等200个县(市、区)为首批创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
通知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统一思想,强化领导,以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创建活动为抓手,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开展创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活动的县(市、区),同时,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指导和促进开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县,高度重视创建活动,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路子、作示范、出经验。
自林改以来,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成为进一步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兴林富民的重要抓手,有效引导了农民有序发展林业生产,促进广大山区、林区、沙区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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