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加强理赔管理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6日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财产保险公司切实加强农业保险理赔管理工作,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和“理赔结果公开”,确保赔案处理规范,赔款及时、足额支付给被保险人。
《通知》要求各公司要规范赔款业务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到户。主要措施包括:各公司要根据合同约定准确进行赔款理算,严禁不按合同约定随意确定赔款金额;实施集体投保理赔结果公示制度,及时根据公示反馈情况形成理赔分户清单,由被保险人签字确认;确保及时支付赔款,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实现农业保险赔款“零现金转账直赔到户”,通过被保险人银行账户(卡)或者“一卡通”财政补贴专户支付赔款,确保保险赔款足额发放到被保险人手中;建立预付赔款制度,对于损失金额高、社会影响大、保险责任已经明确,但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确定最终赔款金额的案件,保险公司可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照能够确定的损失和及时恢复生产的需要,预付部分赔款。《通知》还要求各公司在灾后定损时要选择被保险人认可的抽样方式,强化定损资料的管理并保存相关的原始工作底稿,建立定损工作分级复核机制,以此提高定损的科学规范程度。
《通知》要求各公司建立大面积灾害的应急预案,并在大面积灾害发生时统筹调配人力物力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根据农业生产规律和自然灾害特点,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业保险标的的防灾防损工作。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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