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日前,浙江省嘉兴市出台政策,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大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支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增强“造血”功能。鼓励镇(街道)牵头,组织经济薄弱村通过置换安排建设用地“抱团发展”,引导村级集体经济参与“两新”工程建设。对经济薄弱村落实建设用地指标的物业类创收项目,市财政继续按新建项目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对镇(街道)政府投资建造的物业类创收性项目,凡资产所有权划归经济薄弱村的,市财政按资产所有权划归经济薄弱村实际金额的40%给予镇(街道)补助,以上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创新经济薄弱村项目扶持方式。探索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实运作的模式,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农业经营主体给予重点扶持。鼓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农户流出的土地实行规模经营和设施改造出租,以提高土地二次流转租金收入。凡参与并经立项批准,由村集体投资建设的现代农业建设创收项目,市区财政按照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用于建设钢架大棚和喷滴灌设施。

  鼓励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体实施现代农业项目。对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体,围绕水产、水果等七个主导产业实施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市区财政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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