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举行年终分红兑现会

  “王玉兰,分红602元,消费卡100元。”听到叫自己的名字,62岁的王婆婆笑眯眯地走到主席台前说:“21亩田入股后,我一个人在家带孙子,不种田还有收入,太划算啦!”

  1月4日,湖北龙岗土地股份合作社举行年终分红兑现会,20位农民股东代表领取了入股红利和消费卡,分红标准为每亩41元。103位超过75岁的老龄股东,每人还获得合作社发放的400元消费卡和一套保暖内衣。

  成立于2011年1月19日的龙岗土地股份合作社,是湖北省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该合作社由孝感市孝南区三汊镇龙岗村等4个村集体、685户农民和孝感市春晖集团米业公司共同组建,三方分别以机动地经营权、承包地经营权、农机具折资入股。前两者和后者分别占总股份的51%和49%。入股土地近6000亩,其中龙岗村基本实现了整村土地流转,经营期限18年。

  龙岗土地股份合作社采取“租金保底+盈余分红+打工收入”的利益分配机制,合作社不论盈亏,须按每亩每年180公斤中籼稻的国家保护价支付村集体、农户的流转土地租金,由农民自主选择兑现实物或现金,在合理提取公积金、风险金、农机具折旧费等之后,剩余利润按股权同比例分红。社员还可到合作社里打工获得收入。2011年11月,本报以《现代农业一面旗》等为题连续报道了湖北春晖集团农民专业合作社湖北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分红啦群(即龙岗土地股份合作社),引起强烈社会反响。“春晖集团

  农民专业合作社群在发展现代农业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在破解农村土地利用率不高、留守人员种田水平不高等方面作出了成功尝试,在推动农业生产发展、农民收益增加方面闯出了一条新路。”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省委副书记张昌尔,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李春明,副省长赵斌等相继做出批示,要求总结推广春晖经验。

  “过去龙岗村抛荒田大得像飞机场,现在都种满了庄稼!”龙岗合作社理事长、龙岗村支书刘顺田在分红现场欣喜地告诉记者。

  湖北省委副秘书长、省农办主任刘田喜认为,龙岗模式创新了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利益保障机制,提升了农业科技含量、集约化经营和产出水平,树立了湖北现代农业的标杆。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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