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种子不合计量农民追回购种款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4日
近日,吉林省龙井市老头沟镇农民王某等人在延吉市消协帮助下,退回种业公司不合计量种子,追回购买种子款19700元。今年1月中旬,延边州某种业公司来到王某等所在农村宣传自己产品某品牌玉米种子,王某等人购买了19700元种子。4月中旬,王某等人播种时发现,产品包装上厂家标注的净含量(种子粒数)为8000粒,可每袋只有7700粒左右。王某找到种业公司,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推卸责任,最后,答应补齐种子粒数。王某等人认为,商家缺少诚信,要求退货。
延吉市工商局成立了由延吉市消协、市场规范科等部门组成的专门工作组处理该侵农事件。经过调查,有关部门认为情况属实,要求经营者退还王某等人购买种子款19700元,自行负担种子退回运输费用。
(责任编辑:陈蕾)
| 感动 | 同情 | 无聊 | 愤怒 | 搞笑 | 难过 | 高兴 | 路过 |
- 上一篇:政策解读:小种子将成大产业
- 下一篇:“农药残留胶体金检测法”签约蔬菜瓜果品牌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