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确水利建设基金五大来源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8日
江西省制定出台了《江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水利建设基金的五个主要来源。
一是从包括车辆通行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征地管理费等项目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提取3%;二是防洪保安资金统一纳入水利建设基金;三是从中央对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足额安排资金,划入水利建设基金;四是指定用于江西省水利建设的各种捐资,统一纳入水利建设基金;五是有重点防洪任务的城市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15%的资金,用于城市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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