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家电以旧换新试点 包括5类家电

  从今年8月起,四川正式启动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品种包括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

  今后国家还将根据消费需求情况,对家电以旧换新品种进行适当补充和调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截止时间暂定为2011年12月31日。

  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包括家电补贴、运费补贴及拆解处理补贴。凡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地区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或具有当地户口的个人,在规定时间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可享受家电补贴,补贴标准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设最高补贴限额;运费补贴根据回收旧家电类型、规格、运输距离分类分档实行定额补贴;指定的家电拆解处理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收旧家电拆解处理的,可享受拆解处理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 20%。其中,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5个自治区,以及国家确定的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青海玉树地震重灾县,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即日起,该省家电以旧换新回收、销售企业公开招标工作也将随之启动,中标企业将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张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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