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按土地出让总收入5%计提专项水利资金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6日
为落实土地出让收益投入水利政策,云南省明确提出,按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计提专项水利资金,确保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的专项水利建设资金不低于土地出让收益的10%,同时省级统筹50%。截至目前,云南省已落实今年土地出让收益9亿元作为省级统筹水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田水利项目、重点水利工程及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为确保计提工作落到实处,云南省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计提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计提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水源工程建设,病险水库、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江河、界河治理,中小河流、湖泊治理,“五小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配套补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和干支渠防渗工程、城市防洪设施建设,水利工程更新改造和维修养护,水文、水利血防、农村水电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责任编辑:高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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