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全面推开为扩内需保增长再添新动力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从2009年2月1日起,家电下乡工作从12个省(区、市)全面推广到全国,在现有补贴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基础上,我国明确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纳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由各地根据需要自主从中选择两个品种。

  对全国推广和增加品种后的政策效果,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测算认为,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实施四年,预计累计实现销售6亿台(件),拉动国内消费约16000亿元。

  政策惠及7亿农民

  春节前夕,在北京打工多年的河南省中牟县刘集镇崔庄村农民朱小占回到家乡为家里购买了2台彩电和1台冰箱,花费3800多元,共得到财政补助500多元。

  “没想到购买家电还能得到政府补贴,家电下乡政策确实让我们农民得到了实惠。”朱小占对记者说,由于外出务工一时难以找到工作,他准备留在家里搞客车运输,赚了钱还想为家里添置摩托车和洗衣机。

  惠及全国7亿多农民的家电下乡政策主要内容就是对农民消费进行直接补贴,无形中直接增强了农民的家电消费能力,让农民能够用上性价比高、服务有保障的名牌家电产品,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王保安说,家电下乡政策是对农民购买指定产品,按售价13%给予财政补贴,是财政补贴政策工具第一次用于消费领域,旨在惠农强农,改善农民生活生产条件,缩小城乡差距。

  据悉,为确保家电下乡全国推广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近日已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其余19个省(区、市)推广家电下乡的招标工作,同时新增四类产品的招标工作也在抓紧准备中,力争2009年2月底以前完成新增品种的招标工作,尽快在全国推广新增品种。

  力促农村消费结构升级

  有境外媒体评论指出,家电下乡补贴是中国政府在扩大消费、解决现实经济问题方面“采取的实实在在措施”,是“创新之举”。

  自2007年底我国启动家电下乡试点以来,家电下乡政策对农村消费市场的拉动作用正在显现。山东是全国首批家电下乡试点省份之一。截至2009年1月12日,该省已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15.9万台,实现销售收入16.98亿元,居全国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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