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行业协会将对政府实行有偿服务

  为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山东省近日出台政策,今后行业协会为政府提供服务将实行有偿制,政府将建立购买行业协会服务机制,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安排。

  山东省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争取用3到5年时间,初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与国际接轨的行业协会组织运行机制。对行业协会受政府委托开展的业务活动或提供的服务,由政府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购买,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安排。  

  山东省规定,购买行业协会的服务分为长期固定性服务购买和临时性服务购买两种形式。

  对主导产业行业协会和部分综合性重点行业协会提供的长期固定性服务,如委托开展的行业统计分析、预测预警、信息发布、撰写年度发展报告以及有关行业管理工作等,政府应与其建立长期的购买服务关系。长期固定性服务购买,由购买部门提出具体项目,经财政部门核定后,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提交同级政府审定。

  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购买行业协会的临时性服务,其中需要财政资金支持的购买服务,要按项目进行管理。对临时性服务购买事项要严格控制,各部门不得将自身正常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作为临时性服务购买的项目内容。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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