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现在起可申请售卖烟花爆竹

  近日,从河北省唐山市有关部门获悉,今年唐山市烟花爆竹零售申报已正式开始,想卖烟花爆竹的商家和个人现在可以提出申请了。此外,2009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也已确定,唐山市中心区的市民从农历腊月十八开始就可以买到鞭炮了。

  腊月十八开售鞭炮

  据了解,从本周一开始,唐山市烟花爆竹零售申报已经正式开始,申报期限一般在20天左右。据了解,2009年春节唐山市区烟花爆竹设点数量原则上按上年度设点数量掌握,市区(路南、路北、高新、海港)将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200多个。

  据了解,2009年春节期间,唐山市烟花爆竹销售期为: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销售期为2009年1月13日(农历腊月十八)至2009年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五);其他县(市)区销售期从2009年1月3日(农历腊月初八)至2009年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五);此外,季节性零售许可期限截至2009年2月9日(农历正月十五),常年性零售许可证期限为1年。

   医院、学校50米内禁设鞭炮摊位

  据了解,烟花爆竹零售点之间的距离必须在50米以上;严禁在国道、省道和人员、车辆较多的主要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内、居民楼房院内、繁华地段内、人员密集场所及市场边缘30米内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加油站、易燃易爆场所50米内禁止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学校、幼儿园、县级以上医院主要出入通道50米内不准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

  2009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设置将同往年一样有规划进行。对违反规定者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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