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烟花爆竹零售须办许可证 大型焰火晚会花炮统购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陕西省西安市政府日前发出通告,要求烟花爆竹零售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批发业务由日杂公司统一经营,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市民监督举报。
市政府通告要求,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烟管办提出申请,确定销售点后,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由西安市供销合作联社实行统一归口经营,烟花爆竹批发业务由市供销合作联社所属的日杂公司统一经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采购、储存、销售。
各类大型焰火晚会活动所需的烟花爆竹以及大型礼花弹,由日杂公司统一组织采购、供应,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擅自采购或销售;在本市批发及零售的烟花爆竹均应贴有西安市烟花爆竹防伪标识;销售烟花爆竹应当在《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销售期内进行销售。
销售结束后,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应当交由日杂公司统一保管;广大消费者应当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500元奖励;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举报电话:
西安市烟管办87323861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7296915
西安市公安局86751518 110
西安市工商局87823052 12315
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87296870
西安市供销合作联社87295018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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