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烟花爆竹‘三无’产品安全堪忧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春节快到了,在广东省深圳宝安区福永的万福商业街、沙井的新沙路等地,有很多小店在公开卖烟花爆竹,其中很多是‘三无’产品。”近日,热心市民曾先生致电深圳特区报,希望相关执法部门严打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近日,记者来到万福商业街暗访,看到这条街多数商铺在招租,已经开始营业的商铺并不多,记者接连逛了几家商店,起初并没有看到报料人所称的“三无”烟花爆竹。记者遂跟一家店主闲聊,问有无小孩子玩的烟花爆竹,店主马上接口称“当然有”,不过要到晚上才能摆出来卖,白天怕被巡逻的执法人员查到,货暂时收起来了。如果记者想要,不妨晚上来交易。
随后,记者又来到沙井街道的新沙路,发现这条街非常热闹,卖烟花爆竹的小店起码有10多家。在新沙路市民广场,设有沙井新春花市,其中2家商贩表面上主营对联等过节商品,实际上主要销售烟花爆竹。这两家商贩的桌面上摆满了各式烟花爆竹。小型烟花几毛钱一根,中型的要五六十元一个,还有几百元一个的大型烟花。店老板称,这些货都是新近进的,产品的功能还不太清楚,但绝对“够响”、“够好看”,记者想要什么样式的他们都可以拿到货。记者翻看了几款产品,发现绝大部分包装简陋,有些甚至连外包装都没有,更别提使用说明、安全事项、厂名厂址等信息了。记者问怎么尽是些“三无”产品呀,店主起先不愿回答,后来才说,虽然是“三无”产品,但用的火药比普通厂家的多,所以更响更好看。为了避免被查处时承担责任,厂家没有在包装上印上相关说明。
记者随后电话咨询沙井消防中队,询问路边商贩叫卖烟花爆竹是否合法时,接线人员告诉记者经营者一定要取得经营许可证,否则面临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会被没收非法经营的产品及非法所得。对于“三无”烟花爆竹,安全无保障,更不应该拿出来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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