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不时响起烟花爆竹声 限时限地燃放成空文
春节前夕,海南省海口市发出《海口市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要求市民在春节、元宵节限定的时间段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但与此规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从除夕夜至今,海口市区内不时响起烟花爆竹声,海口众多市民认为,既然屡禁不止不如放开,安全问题责任到人,让烟花燃放海口的年味。
海口限时限地点燃放几成空文
据了解,春节前夕的1月23日,海口市发出《海口市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要求市民在春节、元宵节限定的时间段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限定时间段:1月25日(除夕)、1月26日(初一)、2月9日(元宵节)全天;1月27日(初二)至1月31日(初六)每日19时至次日凌晨2时。烟花爆竹燃放指定地点:(一)西海岸观海台(二)假日海滩(三)滨江路东面(四)龙昆南路南端迎宾大道样板街(五)府城北官村北侧与国兴西路琼山西侧之间。
海口市建成区应在上述限定的时间段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同时指出,未成年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寄宿制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民用机场、客运车站、码头、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场所及周边的安全距离以内区域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然而连日来,记者在海口大街小巷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大有人在,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更成为街头一景。在龙昆南路上,不少孩子在路边放火箭炮、满地红等烟花。
家住海德路的周小姐连续两年在海口过年,今年感觉燃放烟花的比去年更多了,她所住的小区在大年三十那天,下午四五点开始就不停地有人放鞭炮,到了大年初一零点,放鞭炮迎接新年的家庭就更多了。尽管有些吵闹,但让她感觉到了浓浓的年味,连闻着鞭炮的烟火味都觉得很香。
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了解到,对于燃放烟花的行为,在这个特殊时分警方也以教育为主。秀英公安分局就对在西海岸一带,没有在限定区域内放烟花的市民进行教育,最后给予放行。
海口燃放烟花规定逐步放宽
1994年以前,由于没有实行禁放,海口爆竹燃放曾一度成灾。从腊月十五到大年正月十五,鞭炮声噼里啪啦地响个不停。市民们总要抢先燃放鞭炮,以示报春驱邪,来年大吉大利发大财,整个海口城区弥漫着浓浓的烟火味,地上随处可见红色鞭炮纸屑。
但是,在这背后却隐藏着一串串触目惊心的悲剧数字。据海口市公安消防支队当年的统计数字显示:1994年以前,每年在春节期间引起的火灾平均在100起左右,伤人10至20人,年平均直接经济损失为15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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