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烟花爆竹余货回收寄存 不退款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9日晚的榕城火树银花,爆竹声不绝于耳,市民们过了一个热闹的元宵节。今日起,福建省福州市恢复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9日是今年“禁改限”的最后一天,福州烟花爆竹零售商在迎来元宵节销售高峰的同时,也明智地将存货价格做了下调,高档烟花爆竹的价格开始回落,多数品种降幅达两三成。但即便如此,仍有部分商家的售卖价高出市场指导价。例如浏阳产的奔鹿牌天天喜洋洋2号,记者走访2家零售网点,售价分别为15元和20元,商家均称价格已经较年前降了20%。事实上,这种烟花的最高建议零售价为13元。
来自配送单位的初步统计数据显示,今年烟花爆竹售卖不及去年,尤其是大型烟花卖不动,需求量最大的鞭炮类则卖得较火。据称这是受到全球经济不景气及售价过高的影响。
记者9日从目前福州市唯一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福州日用杂品公司获悉,10日起将开展回收工作。与往年直接退货退款不同的是,公司计划今年首次尝试实行余货回收寄存。即各零售网点未售卖完的烟花爆竹由日杂公司有偿寄存,每箱每月3元,寄存至2010年1月28日。次年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未开箱的按批发价的80%退还货款,已开箱的按6%退款。不过,市烟花办有关人士则对记者表示,余货回收寄存方案尚需讨论,并未最终确定。
| 感动 | 同情 | 无聊 | 愤怒 | 搞笑 | 难过 | 高兴 | 路过 |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