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放烟花 应立法禁止

  正月十五元宵节央视文化中心大楼因燃放烟花而引发火灾,为此,全国政协委员、时尚界人士张晓梅在本次政协会议上递交提案,建议立法禁止城市中心燃放烟花爆竹。

  据介绍,央视大火事故是我国2006年开始逐步放松对燃放烟花爆竹“禁放令”以来,众多由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之一。类似的事故不胜枚举,且有快速增长的趋势。据报道,今年1月28日至2月4日,全国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6057起,比去年同期增加近3.2倍。

  张晓梅委员说,针对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巨大损失和种种弊端,早有社会有识之士要求禁放的呼声引起地方政府的关注。

  为此,1993年北京市率先推出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即《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此后各级地方政府都颁布了类似的禁令。

  十几年来,“禁放令”虽然减少了节日气氛,但所带来的好处也是有目共睹,最重要的是大大降低了由此引发的生命和安全事故。

  然而,“禁放令”年复一年面临挑战的境况,突显出立法、执行与公众行为的尴尬和争议。近年来,开始解除禁放烟花爆竹的禁令,实行“限放”,由禁改为限,再由限改为放,燃放烟花爆竹再次成为全民活动,由此产生的巨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再次接踵而来。

  张晓梅认为,央视大火给了人们充分的警示,开禁燃放烟花爆竹还远未做好准备:政府管理部门监管和执行不力;经营烟花爆竹的店家违法销售;社会公众安全意识不强;民众文明素质还不够。为此“立法禁止城市中心燃放烟花爆竹”是必要的。

  基于此,为了使此事具备法律的效率,使地方政府有法可依,以更好地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议国家应尽快予以立法。

  提案立法内容

  1.禁止在城市中心燃放烟花爆竹,特别应禁止在居民区和建筑密度大的区域燃放

  2.立法严格限制可燃放地燃放时间

  3.严格限定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制定国家生产标准,严格限定烟花爆竹产品规格,以极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

  烟花事故

  2008年2月14日 广东佛山市三水烟花爆竹仓库发生大爆炸,殃及周围数千家企业和居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5亿余元

  2009年1月5日 山东潍坊市一私人爆竹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

  2009年2月4日 杭州一家市场放“开门炮”引发大火,烧毁了72个摊位,有57户商户受损,所幸无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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