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烟花爆竹不宜烈日下暴晒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连日来,海南省海口市持续高温,记者在博爱路上发现,不足1000米的地段内竟有近10家销售烟花爆竹的店面,烟花爆竹摆放在凳子上,部分店主甚至将液化气钢瓶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任意摆放,暴晒在烈日下。过往市民对此无不担心:如此长时间炙烤,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太阳下的烟花爆竹表面摸上去已经有些发热。记者问店主把烟花爆竹暴露在太阳下是否危险,店主笑着说:“前段时间受潮,趁天气好拿出来晒晒,里面的炸药干燥了,燃放时声音才会响亮。”
据质监部门介绍,商家如此摆放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营烟花爆竹除需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外,安全措施是不可或缺的,如烟花爆竹应存放在专柜中;当环境温度高于55摄氏度时,鞭炮存放的柜子要有不低于120公分的隔离层,有玻璃外包装纸的要保证90公分的隔离层,以防玻璃纸聚集太阳光线加热鞭炮;存放处应配有专职安全员监督火源,且在此5米范围内禁止任何火源。为确保安全,烟花爆竹不宜暴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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