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公共娱乐场所不得使用烟花爆竹

  近日,全省国庆60周年消防安保工作会议刚结束,襄樊随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国庆消防安保工作进行部署,重申严格执行“六个一律”。

  据了解,今年1月至8月,全市共发生火灾720起,直接财产损失242.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小幅上升,伤亡人数持平,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31.6%。

  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夏先禄指出,消防安全关系民生,责任重大。从本月1日起至10月8日,要在全市开展火灾隐患普查和整改,确保国庆期间消防安全稳定。9月20日前,各级政府将通过发放公告、开协调会、签责任状、消防安全检查等形式,督促各行各业落实消防安全。

  夏先禄重申,要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公众聚集场所,凡违法装修的,一律停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关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凡是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它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的,一律停业整改;公共娱乐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爆竹。

  对拒不执行“六个一律”措施的单位,公安消防部门将依法予以强制查封,对有关责任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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