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烟花爆竹零售点缩1成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记者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安监局获悉,芝罘区2010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已经展开,目前已有344名业户向安监部门递交了申请。安监部门表示2010年许可证的核发总量将在2009年的基础上减少10﹪。
芝罘区安监局有关工作人员说,今年烟台市烟花爆竹的销售点数量较往年减少,主要是从安全角度考虑。
根据烟台市安监局相关规定,芝罘区范围内烟花爆竹零售点的销售期为:2010年1月29日(农历腊月十五)至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五)。除持有安监局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业户,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芝罘区安监局依法许可不准从事烟花爆竹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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