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查处两起零售网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等环节进入事故多发期。为确保北京市公共安全,日前,市政府烟花办组织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与房山公安分局组成检查组,对位于房山区的4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两处零售网点存在储存、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严重违法问题,其中一处零售网点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已过期。
在位于良乡医院体检中心旁的零售网点,检查人员发现其销售许可证已于今年4月21日到期,但该网点在没有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依然违法销售烟花爆竹。检查组还查获了31箱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其中有北京市明令禁止燃放的“二踢脚”。该网点的经营者周某供认,他于2009年下半年从河北省购进了一批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一直在零售网点内进行销售。
随后,检查组又在位于良乡南关107国道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内查获了1箱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其负责人王某供认,1个月前有人向他推销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并拿来1箱样品,王某就将这些烟花爆竹存放在零售网点内。
目前,房山公安分局已将周某、王某带回进行审查,并将对周某处以治安拘留处罚。32箱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已被全部收缴,两个网点内的152箱合法烟花爆竹已经交由北京市烟花鞭炮有限公司暂存。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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