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烟花爆竹监管 出台9项内容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去年,山西省5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部退出生产领域。烟花爆竹销售,成为该省安全监管重点。近日,省安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安监部门,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监管,今后,烟花爆竹销售一条街、走街串巷售炮将被禁止。
该省此次出台的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规定内容共有九项,分别是: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烟花爆竹;严禁设立或变相形成烟花爆竹集贸市场及销售一条街,严禁在大型商场(店)、展览会、居民小区内布设烟花爆竹销售点和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新、改、扩建烟花爆竹仓储设施;严禁在烟花爆竹仓库中超品种、超药量、超范围储存烟花爆竹;严禁经营非法生产产品、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含氯酸钾等违禁药物的产品;严禁违规储存、运输、经营该类烟花爆竹产品;严禁批发企业及零售经营者违规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严禁在安全设施、防范措施和管理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经营烟花爆竹;严禁企业违反规定组织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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