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中心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从9月1日起,组成中心城区的江南片和江北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尊重传统习俗,春节前后可按限制要求燃放。8月6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谢梅成通报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有关决定,并就具体工作作了说明。
绝大部分市民赞同禁放和限放
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空气、破坏卫生、噪音扰民,存在严重消防隐患,是市民反应强烈和投诉集中的一大社会问题。前段时间,市政府指令职能部门作专题调研,并召开听证会,达成了禁放的一致意向。
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就是否赞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前段时间市创卫办对千名市民进行了调查。在被访的1000名市民中,赞成禁放和限放的占93.5%。7月22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召开禁放听证会,参与听证的每名代表,包括烟花爆竹经营者代表都表示赞同和拥护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春节前后按限制条件开禁
日前,市政府发布《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禁放目标,划定禁放区域和时段。中心城区江北片和江南片,每年除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零时起至正月十五日二十四时止可按限制要求燃放外,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市城管执法局、市安监局分别牵头起草了《益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和《益阳市烟花爆竹管理安全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并在7月28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市政府随后发布《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实现禁止时段和区域内无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限制燃放时段内按规定 地点和要求燃放。
江南江北分别划定禁放区域
市政府确定的禁放范围为:江北片:涌泉街以东、资江二桥以西、资阳大道(含)以南、资江以北(含资江城区段)的区域。江南片:志溪河以东、花乡路(含)以北、云树路(含)以东、迎宾路(含)以北,桃花仑东路(含)以西、省道308线以北、长常高速公路以西、资江以南的区域。在以上禁放范围外1公里以内的所有机关单位、住宅小区全部列入禁放范围。
四大举措推进禁放工作
市政府采取广泛宣传、建立巡查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和实行严管等四大有力举措,确保禁放工作顺利推进。
为落实禁放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益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杨跃涛任组长,中心城区三区政府(管委会)、公安、安监、工商、民政、教育、建设、房管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禁放工作的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和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履行规定职能。当前禁放工作主要是推动四大措施的落实,一是展开宣传攻势,让市民广泛知晓。市政府确定8月份为禁放工作宣传月,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宣传,同时通过社区、学校的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建立巡查制度,市里由公安、城管、民政、安监、工商等部门成立禁放巡查组,对违规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处置,三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牵头组织本辖区内的禁放工作日常巡查,依托办事处、社区(村委)建立“千米单元”网络巡查机制,对违规现象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形成“横行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区、街道、社区四处联动工作模式。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市禁放办对三区和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实施百分制量化考核;三区政府(管委会)按属地管理原则与辖区内所有单位部门签订《责任状》,并进行考核;禁放工作纳入所有责任单位创卫考核和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同时,市里对举报违规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人员给予奖励。四是严管重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严格执法,依法严肃处理违反禁放规定的现象和行为。
(实习编辑:谭思嘉)
| 感动 | 同情 | 无聊 | 愤怒 | 搞笑 | 难过 | 高兴 | 路过 |
- 上一篇:日用品企业“化废为宝” 打造新型低碳工业
- 下一篇:贵州陶瓷协会在筑成立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