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年底关闭15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8月25日,江苏省盐城市召开全市安全环保隐患整治暨节能工作推进会,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隐患整改工作,深入开展新一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体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规定,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长治久安”。

  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

  盐城市目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已进入到检查验收、整改销号、制定长效管理办法阶段,盐城市政府将组织五个综合督查组和七个专项整治专业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进行第二轮督查,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对前一阶段排查出的626个隐患逐个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排查出的隐患逐个得到整改销号。各地要重点抓好省、市、县三级挂牌的90个隐患的整改,大市区要对3家液氨冷库、盐城鑫天地商业街、盐城联孚石化以及城市管网、加油站、加气站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市领导会办纪要的要求抓紧整改,凡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停止生产、经营和使用。

  严肃处理违规违法企业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违法生产、建设、经营的企业再进行一次深入排查,对排查出有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危化品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经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打非治患工作不留死角。

  对能够补办相关手续的企业,要帮助企业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抓紧完善相关手续,这些企业名单由各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9月10日前报盐城市政府;其他企业一律关闭。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要将责任追究的关口前移,对非法违法打击不力的一律视同发生事故来进行责任追究。今后一旦再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追究相关园区、县(市、区)领导责任。

  关闭整顿烟花爆竹企业

  会议提出,要深刻吸取黑龙江伊春烟花厂爆炸事故教训,盐城市15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立即停产,2010年年底前必须全部关闭到位。建湖、阜宁、滨海等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关闭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到位。

  在生产设备拆除、原辅材料处理等关键环节要制定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对企业的原料、黑火药、烟花爆竹成品等库存物资,要明确处置方案,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稳定关闭到位。同时对全市现有经营批发企业进行整顿,对全部库房的安全状况重新评价,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达标,不达标的坚决取缔;对超范围、超储量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经处罚后再犯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照。

  化工园区实行区域限批

  对化工园区环境问题治理,要加大对相关园区环境隐患问题整改力度,推进园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使化工园区和各项基础条件符合环评要求。

  按相关文件要求,盐城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园区进行现场督查,督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通报,逐一过堂,对整改到位的园区由市政府组织验收。对整改不到位、问题突出、验收通不过的园区,由政府发文对相关园区实行区域限批,区域限批期间,发改、经信、国土、安全、环保、银行等部门对限批区域内的项目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对保障饮用水源安全问题,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饮用水源保护属地管理责任。特别是盐都区、亭湖区政府要加大整治力度,迅速清理保护区内部分关闭拆除后化工生产企业残存的原料、产品,安全、科学处置遗存废水。全面取缔保护区内化工经营单位,彻底消除影响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的化工隐患。

(实习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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