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损失两万接着被拘15日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8月29日,记者从山东省莱芜市公安局莱城分局城西派出所了解到,一名百货店老板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拘留。陈军(化名)的百货店在8月21日发生火灾,损失 2万元。在民警们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时,发现了陈军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国法无情,还未从火灾阴影中走出的陈军被依法拘留。
8月21日21时07分,城西派出所接110指令称:官寺批发市场某百货店发生火灾。民警到达现场后查明:该百货店经营面积40平方米左右,主要经营日用百货、化妆洗涤用品,过年过节时临时销售烟花爆竹,但不摆摊卖,有要的给他们批点接着拉走,不在店里存货。老板陈军称办有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经向陈军的儿子陈伟(化名)了解得知:陈伟于8月20日从某鞭炮厂进了35箱鞭炮,40箱礼炮,从某土产公司进了40箱礼炮,8月21日又从某土产公司购进10箱200头的浏阳河鞭炮,21日早上卖了一部分,还剩下大约20多箱鞭炮,40多箱礼炮,存放于店内。8月21日19时30分左右,其家人锁住店门回家。到了大约晚上9点多钟,发现着火。火灾原因估计是晚上下雨连电引起。损失两万元。
经进一步调查,火灾中有烟花爆竹爆燃。城西派出所立即会同治安大队民警进行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陈军(化名)未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件,于8月21日晚,将20余箱鞭炮,40余箱礼炮非法储存于旭日百货店内。
经莱城公安分局领导批准,于8月25日对违法行为人陈军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实习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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