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卖烟花爆竹须贴“准销标识”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1日起,凡在山西省阳泉行政区域内销售的烟花爆竹,外包装必须粘贴激光防伪绿色“烟花爆竹准入封签”,单件商品必须粘贴激光防伪银色“烟花爆竹准销标识”。
阳泉安监部门要求,外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必须与阳泉本地经营或批发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并在安监部门备案;阳泉市批发企业必须从备案的烟花爆竹生产厂家进货,零售网点必须经营签订专供专销协议的批发企业供应的烟花爆竹。
阳泉市各经营或批发企业要认真核实目前库存产品,以及与本企业签订专供专销协议零售网点的经销烟花爆竹的具体数量,并向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征得同意后持申请到安监部门领取烟花爆竹监销标识。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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