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公安局“四项举措”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随着中秋、国庆两节的临近,烟花爆竹销售开始进入高峰期,为加强烟花爆竹管理,规范市场经营,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贩运、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金湖县公安局采取“四项举措”,不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该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的有关法律法规。各农村派出所还利用逢集时赶集的群众较多的机会,采取散发宣传资料、设置图片展牌等形式,结合典型案例介绍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所引发事故的严重危害,切实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全县共散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设置展牌50余块。
二是强化安全检查。由治安大队牵头,组织各派出所对全县1家烟花爆竹储存仓库、200多家销售门市进行检查,共收缴伪劣爆竹鞭1000余万粒,烟花300余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5处。
三是强化情报信息。该局在烟花爆竹销售业主中物建了一批特情,对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线索,一查到底,对有3次以上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业主建议安监部门吊销销售许可证。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该局同各派出所签订责任状,明确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旦发生重特大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案件或重大安全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实习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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