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记者日前从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获悉,近期市区各级公安机关多措并举,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本月以来共查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近30起。警方提醒,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依法严查。
连日来,各级公安机关采取发放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对芜湖市殡仪服务机构、花店以及农贸市场等处,开展禁止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法律宣传。对举办婚宴、搬迁等当事人,采取群发短信、争取酒店和物业管理支持等方法,展开禁放宣传,并对易于发生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地区和场所,展开全面搜索,同时加大对过境车辆的盘查力度。
据介绍,长江东岸、天门山路、弋江路和利民路围合区内及沿线向外辐射 100米范围以内,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同时规定,上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以外的下列地点及其周边100米范围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以及泊港的船只,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等。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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