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日前,国务院安委办通报了近期国内发生的3起较大烟花爆竹事故,要求各地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此,我市进行了认真部署。

  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自现在开始到明年元宵节,是烟花爆竹产销旺季,也是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易发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使“打非”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要组织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及村委会,以县乡边界区域、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农村闲置院落、废弃厂房等为重点开展经常性的“拉网式”大检查,及时发现并坚决取缔非法制贩烟花爆竹窝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重点县、镇(街)政府要建立排查档案,对有过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要确定专人负责,重点监管。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打非”浓厚氛围,引导广大群众遵法、守法,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按照国家新颁布实施的规定,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提升改造,凡达不到新规范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予换发安全许可证。进一步加强批发经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储存仓库的安全监管。各级安监、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沟通协调,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确保各销售点远离居民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远离其他零售点、加油站等危险品经营场所。要加强零售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人人持证上岗,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检测,杜绝含氯酸钾产品流入市场。认真开展氯酸钾检验检测工作。从严处罚违法采购销售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行为,净化烟花爆竹经营市场。

  要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烟花爆竹经营旺季特点,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和有效的监管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旺季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工作和产品质量监督。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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