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规范烟花爆竹经营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近日,安徽省枞阳县安监局与县供销社签署协议,委托县供销社行使烟花爆竹制品经营过程中的行政执法权、违法行为制止权、行政处罚权(简易程序)、提请行政处罚权(一般程序)。
该县是烟花爆竹传统生产大县,定点生产厂家10个,零售经营店1218个,网点遍及城乡,县外流入渠道复杂,不时给烟花爆竹批发统一经营和一管朝下经营体制带来冲击,安全监管和市场打非难度较大,屡禁难止。县供销社受托执法后,有效解决了以往执法过程中存在网点多人手少、管罚分离、查处脱节的矛盾,做到了检查权、处罚权和执行权的统一。该社将以县烟花办和稽查大队为主导力量,切实在烟花爆竹经营领域中履行安全监管、市场巡查、整治打非职能,县内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有望明显好转,市场得到净化。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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