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箱虎年烟花欲存到兔年 被人举报全没收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近日,北京市房山公安分局良乡派出所民警在对房山区拱辰街道渔儿沟村一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时,当场查获张某违法经营的烟花爆竹136箱。现张某已被房山警方治安拘留,烟花爆竹已被收缴。
据了解,张某在今春节曾经营过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此次查获的136箱烟花爆竹都是他春节期间没有卖出的烟花爆竹产品。张某交待,他打算将这批烟花私存到兔年春节期间继续销售。
对此,市政府烟花办工作人员表示,全市临时设立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在每年的正月十六后将未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由专营公司回收处理,不允许各网点继续私囤经营。市政府烟花办将组织工商、安监、公安等部门对张某的行为依法进一步处理。
对于此案的举报人,市政府烟花办依照每箱奖励20元的规定,现场为其发放了2720元的奖金。同时,北京熊猫烟花有限公司也一并向举报人发放了2720元的企业打假维权奖励基金。
另据介绍,近期,市政府烟花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烟花爆竹“朔风”专项行动,对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明察暗访、严厉打击。市政府烟花办再次提示广大市民要积极举报非法烟花爆竹线索,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员给予每箱20元,最高20000元的奖励。此外,对于查获仿冒北京3家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燕龙”、“熊猫”、“逗逗”品牌的举报线索,专营公司也将按每箱20元的标准向举报人发放打假维权举报奖励基金。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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