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烟花销售点禁卖礼花弹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20日,甘肃省安监局下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烟花爆竹购销合同管理,不得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完善购买、销售流向登记制度。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严格落实《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和提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推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健全烟花爆竹监管机制体制,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保障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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