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时间未到 有烟花爆竹点就开卖了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四川省成都市安监局规定,2011年春节成都五城区(含高新区)烟花爆竹统一销售开始时间为1月30日。可是,近日成都商报记者对二环路至三环路已经配送到货的部分临时销售点调查发现,有临时销售点已提前销售烟花爆竹。市安监局表示,他们将要求各区安监部门和当地街办加强管理,严禁临时销售点擅自提前开卖。
部分烟花爆竹销售点提前开卖
成都商报记者近日下午驱车从刃具厂附近沿二环路朝万年场方向行驶,对SM广场、万年场双庆路口、跳蹬河附近、成都理工大学附近的8家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进行调查,在其中一家临时销售点,成都商报记者拍摄到有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其他几个销售点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有过销售了。
在双庆加气站对面一临时销售点,3个十几岁的小朋友从销售点花3元钱买走一款红色包装的甩炮。成都商报记者上前询问销售点工作人员是否可以购买烟花爆竹,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已在开始销售,并卖给成都商报记者6盒红色包装的甩炮,卖价3元。在万年场联合小区门外的一临时销售点,工作人员向成都商报记者介绍,他们从1月22日开始就已经在陆续销售了,每天可卖几十元的货。
按规定,今年春节烟花爆竹的统一销售开始时间为1月30日。
禁止提前卖 严重违规的要处理
市安监局危化处一工作人员介绍,市安监局有明确要求,全市统一销售开始时间为2011年1月30日,在每个临时销售点的安监局颁发的许可证明确写有销售时间,临时销售点必须按照要求执行。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也了解到可能有些临时销售点会存在提前销售情况,市安监局将要求各区安监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给所管辖的临时销售点打招呼,加强管理,不能擅自开卖。如果情节严重的,各区安监部门将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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