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措施规范烟花爆竹企业 6月1日起施行
作者: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4日
为了维护烟花爆竹行业秩序,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减少安全隐患及违规行为的发生,昨日,省安监局下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违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6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企业的违规记分分值满12分的,当地安监部门要责令企业限期停产整顿;满24分的,由有许可权限的安全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或经营(批发)许可证,并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被依法关闭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烟花爆竹企业的厂长(经理)。
(责任编辑:谭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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