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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署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b>强调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公益性,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b>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0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会议指出,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有了很大发展,但总体上依然薄弱。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一些大中城市近郊菜地和零售网点不断减少,流通环节和成本增加、“卖难买贵”等问题突出。要以加强产销衔接为重点,加快建设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

  会议明确了近期的重点任务:一是着力提高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推动流通企业强强联合,扶持培育一批大型鲜活农产品流通企业、运输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产地预冷、预选分级、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检验检测和电子结算等设施建设。二是推进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鼓励大型连锁超市与农业生产基地直接对接,鼓励大型流通企业、学校等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农业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菜市场直销直供,鼓励有序设立周末直销菜市场、早晚市等临时摊点。三是健全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的农产品信息网络,完善储备调运制度。城市政府要合理安排动态库存,保障应急供应,防止价格大起大落。四是加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落实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建立鲜活农产品经常性检测制度,实行标准、程序、结果三公开。五是制定实施全国和地方农产品市场发展指导文件,促进合理布局,有效解决批发市场重复建设与零售网点不足并存等问题。

  会议强调,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公益性,要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增加财政投入,通过投资入股、产权回购回租、公建配套等方式,改造和新建一批公益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市场;在主产区、集散地和主销区升级改造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大型批发市场和加工配送中心;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农产品流通领域。对鲜活农产品市场要减免租金、摊位费、管理费等费用。落实和完善“绿色通道”,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切实提高大中城市鲜活农产品自给率。

  (欣 闻)

  供销合作社应在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此次“菜篮子”问题如此紧迫地摆上国务院的议事桌,一方面是由于鲜活农产品价格对物价和通货膨胀的影响不容忽视;另一方面,的确如会议提到的,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使一些大中城市近郊菜地和零售网点不断减少,从而造成流通环节和成本增加、“卖难买贵”等问题非常突出。正是在此背景下,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才引起中央高层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提出的这些措施的落实,必将对减少流通环节、增加竞争、降低流通费用和终端消费价格发挥积极作用。

  此外,值得重视的是,会议强调了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公益性,并提出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相对于其他产业,农业的确更需要宏观的规划与布局,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设必须将市场调节和政策规划有效结合起来,才能有效控制农产品价格的大起大落。

  近年来,随着“新网工程”的建设,供销合作社系统发挥优势,立足农民增收和稳定市场供应,不断创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流通模式,已经取得了显著效果,如广东省社参与推动的“平价商店”建设、山东省社的超市直采模式等等。

  当前,各级供销合作社应全面总结在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中积累的经验,抓住国家加快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机遇,推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进入政府总体规划和扶持范围,加快原有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在重点农产品集散地规划建设冷藏设施,大力发展冷链物流,高起点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开辟农产品进入大型超市、社区菜市场的便捷通道,使供销合作社在各地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中成为一支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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