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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裕丰农资公司获授“消费者满意单位”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裕丰农资公司被彭阳县工商局授予当地首家农资销售“消费者满意单位”。

  裕丰农资公司自成立以来,树立“诚信”意识,打造农资“品牌”工程,坚持“一品一检”、“一批一检”、“先检后销”和农资进销存台账管理制度,努力做到“四个到位”,即质量管理到位、价格执行到位、技术指导到位和优质服务到位,严把进货质量关,做到“三不进、一保证”,即没有生产许可证的不进,没有合格证的不进,没有质检报告的不进,质量绝对保证,有效地强化了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净化了全县农资市场;消费投诉调处率达100%,顾客满意率达100%,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韩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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